道路上的优先通行权,千万别弄错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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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5-18 11:04:08

右转车不让行人似乎已经司空见惯,然而这种行为其实侵犯了行人的优先权,也就是说,如果右转车辆不避让行人,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就要承担相关责任。

开车时经常需要直行、左转弯、右转弯。有时候右转弯车辆还经常与斑马线的行人“狭路相逢”,有的车甚至还抢行,强行右转。

其中右转车事故率最高,造成的交通事故触目惊心。右转机动车不让行人、掉头车未让正常行驶车、转弯车不让直行车,已经成为事故高发的主要原因之一。

右转车不让行人似乎已经司空见惯,然而这种行为其实侵犯了行人的优先权,也就是说,如果右转车辆不避让行人,属于违法行为,一旦发生事故,驾驶人就要承担相关责任。

优先通行权

法律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第三十八条规定,机动车信号灯和非机动车信号灯表示:绿灯亮时,准许车辆通行,但转弯的车辆不得妨碍被放行的直行车辆、行人通行。

第五十一条规定,机动车通过有交通信号灯控制的交叉路口,应当按照下列规定通行:在没有方向指示信号灯的交叉路口,转弯的机动车让直行的车辆、行人先行。相对方向行驶的右转弯机动车让左转弯车辆先行。

右转正确姿势

优先通行权

同时小编也提醒行人,遵守交通规则,不要明明看到交通信号灯已经变为红灯,仍强行通过,这时候很容易造成交通事故。

道路行驶的优先等级大家清楚了吗?

行人>直行>左转弯>右转弯

特别提醒

当我们在一些路口遇有“让”形指示标志时,要注意减速避让在路口通行的其他车辆。即使自己的车辆处于直行状态,也要让其他路口并入或转弯的车辆先行通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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