雾灯标志不满足国标,梅赛德斯-奔驰召回部分进口A级汽车
梅赛德斯-奔驰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10月4日至2020年6月22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汽车,共计597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组合仪表控制单元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偏差,组合仪表中后雾灯的标志可能不满足国家标准中关于后雾灯符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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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赛德斯-奔驰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10月4日至2020年6月22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汽车,共计597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组合仪表控制单元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偏差,组合仪表中后雾灯的标志可能不满足国家标准中关于后雾灯符号的规定。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11年8月30日至2019年4月3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B级、CLA和GLA汽车,共计241861辆;生产日期在2014年3月13日至2019年10月12日期间的部分国产GLA汽车,共计281233辆。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5月29日至2019年12月19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汽车,共计1691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组合仪表控制单元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偏差,组合仪表中后雾灯的标志可能不满足国家标准中关于后雾灯符号的规定。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7月5日至2021年2月19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B级、CLA、GLB SUV、GLE SUV和GLS SUV汽车,共计51536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组合仪表控制单元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偏差,组合仪表中后雾灯的标志可能不满足国家标准中关于后雾灯符号的规定。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2年3月25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3月26日至2021年9月22日期间的部分C级车辆,共计4628辆。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计划召回以下车辆:扩大召回生产日期在2016年9月20日至2021年2月27日期间的部分进口和国产A级、C级、E级、S级、GLA SUV、GLB SUV、GLC SUV、GLE SUV、G级车辆,共计40辆。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5月14日至2020年2月18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SUV车辆,共计3329辆。
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和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即日起,召回部分进口及国产汽车,具体信息如下: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10月21日至2019年12月19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B级车辆,共计355辆;和生产日期在2019年8月17日至2020年4月21日期间的部分国产A级、GLB SUV车辆,共计1510辆。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召回部分进口及国产A级、GLE SUV、GLC SUV汽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