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赛德斯-奔驰召回部分进口汽车,共计51536辆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7月5日至2021年2月19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B级、CLA、GLB SUV、GLE SUV和GLS SUV汽车,共计51536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组合仪表控制单元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偏差,组合仪表中后雾灯的标志可能不满足国家标准中关于后雾灯符号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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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7月5日至2021年2月19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B级、CLA、GLB SUV、GLE SUV和GLS SUV汽车,共计51536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组合仪表控制单元软件开发过程中的偏差,组合仪表中后雾灯的标志可能不满足国家标准中关于后雾灯符号的规定。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7月5日至2023年1月7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SUV和GLS SUV车辆,共计89674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安装在乘客座椅下方的蓄电池接地线的接地端固定螺栓可能未被正确紧固,造成接地点电阻增加,如果通过较大电流,可能导致该处温度升高,存在起火风险。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7月5日至2023年11月2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SUV和GLS SUV汽车,共计60470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变速箱控制单元软件开发偏差,在驾驶员轻踩制动踏板、自动变速箱从7档降到6档的特定条件下,可能导致车辆行驶中熄火,存在安全隐患。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因燃油泵的叶轮不满足材料特性的要求,叶轮变形并与燃油泵壳体发生摩擦,阻力增大。极端情况下,可能造成燃油泵停止工作,导致车辆行驶中熄火,存在安全隐患。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福建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因燃油泵的叶轮不满足材料特性的要求,叶轮变形并与燃油泵壳体发生摩擦、阻力增大。极端情况下,可能造成燃油泵停止工作,导致车辆行驶中熄火,存在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扩大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6月19日至2023年1月16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SUV和GLS SUV汽车,共计40317辆。本次召回属于2022年11月29日发布的关于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GLE SUV和GLS SUV汽车召回活动的扩大召回。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10月21日至2020年12月3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GLS SUV汽车,共计32530辆。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空调排水软管安装不正确,空调的冷凝水可能进入乘员舱,腐蚀安装在该区域的电气部件,增加车辆起火、碰撞等风险。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3年2月13日起,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21年7月19日至2022年8月3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SUV、GLS SUV汽车,共计70辆。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自2023年1月13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1月25日至2022年6月23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S SUV汽车,共计29251辆。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自2022年11月30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5月21日至2022年4月22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SUV、GLS SUV汽车,共计131924辆。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2月9日至2020年6月2日期间的部分进口GLE SUV、GLS SUV车辆,共计7辆。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8月4日至2020年8月27日期间的部分进口CLS、E级、GLC SUV、S级车辆,共计149辆。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计划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召回部分生产日期在2018年4月4日至2019年10月18日期间的进口E级、AMG GT车辆,共计31辆。召回部分生产日期在2020年6月23日至2020年9月15日期间的进口AMG GLB 35 4MATIC车辆,共计45辆。召回部分生产日期在2018年9月27日至2020年3月18日期间的进口GLE SUV、GLS SUV车辆,共计4739辆。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2020年3月26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共计9765辆。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2013年6月21日至2016年9月27日生产的进口B级、C级、E级、G级、S级、SL级、CLA级、CLS级、GLA级、M级、GL级、GLE SUV、GLS SUV、SLK级、AMG GT车辆,共计5218辆;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及《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和生态环境部联合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2016年2月29日至2018年10月16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GLE SUV和GLS SUV汽车,共计302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