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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EQC电动汽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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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2022-02-19 00:14:32

日前,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2年8月15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5日期间的部分EQC电动汽车,共计10104辆。

奔驰EQC召回

  日前,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2年8月15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8年11月30日至2021年12月15日期间的部分EQC电动汽车,共计10104辆。

  由于电动驱动模块制造偏差,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电动驱动模块内的冷却系统可能存在密封不足,导致冷却液渗漏。如果冷却液微渗到电机内,长期使用后可能降低高压系统的绝缘电阻值,极端情况下车辆可能无法启动。冷却液渗漏不满足国家相关强制性标准中关于冷却系统密封的要求,极端条件下,车辆的电动驱动模块输出功率会降低,存在安全隐患。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检查电动驱动模块的生产序列编号,如果生产序列编号在受影响的范围内,则免费更换改进后的电动驱动模块总成,以消除安全隐患。

  应急处置措施:车辆召回维修前,用户如果遇有相关故障信息提示,应及时联系梅赛德斯-奔驰授权服务中心处理。

  梅赛德斯-奔驰授权服务中心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此次召回事宜。用户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咨询(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

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EQC电动汽车公告

生产者名称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 
召回实施时间2022-08-15至2023-08-15 
召回车辆总数量10104辆 

车型系列

车型名称

年款

召回数量

生产日期范围

VIN范围

EQCEQC 350 4MATIC2020-20224840起:2019-01-17
止:2021-12-15
起:LE48P9BB0LL000014
止:LE48P9BBXML030509
EQCEQC 400 4MATIC2020-20225264起:2018-11-30
止:2021-12-13
起:LE48P9AB0LL000015
止:LE48P9AB1ML030111
缺陷描述由于供应商的生产偏差,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电动驱动模块内的冷却系统可能存在密封不足,导致冷却液发生渗漏。 
可能造成的后果某些EQC(293平台)车辆上电动驱动模块的冷却系统可能密封不足,导致冷却液渗漏,由此车辆组合仪表将会提示相应的警告信息。如果冷却液微渗到电机内,长期使用可能降低高压系统的绝缘电阻值,极端情况下,车辆可能无法启动。冷却液渗漏可能不满足相关安全标准如GB 7258-2017, GB/T 18488.1-2015, GB 38900-2020中关于冷却系统密封的要求,极端条件下车辆的电动驱动模块输出功率会降低。可能存在风险。 
召回维修措施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将通过授权经销商为召回范围内车辆首先检查电动驱动模块的生产序列编号,如果生产序列编号在受影响的范围内,将免费更换电动驱动模块总成。 
应急处置方法当客户在车辆的组合仪表中发现相关的警告信息时,应及
时联系授权服务商进行必要的处置。 
生产车辆改进措施供应商生产过程优化,确保了这个问题从2021年12月17日起不再发生。 
投诉索赔情况缺陷报告案例或投诉数量:0;保修或索赔案件: 1048 
事故及人员伤亡情况无。
车主通知方式通知车主时间:2022-02-22至2022-04-12;通知车主方式:挂号信;服务热线(座机拨打):4008181188;服务热线(手机拨打):4008181188。 
其他信息用户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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