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召回部分国产及进口汽车
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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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以下车辆。
日前,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即日起,召回2005年2月17日至2017年8月27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宝马1系、2系、3系、4系、5系、X1、X3、X4、X5、X5 M、X6、X6 Active Hybrid车辆,共计8097辆。
日前,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2020年7月24日起,召回2018年12月11日到2019年5月14日生产的进口宝马X3 M、X4 M、Z4车辆,共计356台。
日前,华晨宝马汽车有限公司、宝马(中国)汽车贸易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决定自2019年8月30日起召回以下汽车,共计319045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