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CLA级汽车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2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CLA级汽车,共计9辆。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根据《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和《缺陷汽车产品召回管理条例实施办法》的要求,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自即日起,召回2018年2月9日至2018年2月12日期间生产的部分进口CLA级汽车,共计9辆。
本次召回范围内部分车辆由于供应商生产过程中的偏差,造成尾灯灯座上的钝化层厚度超标,导致尾灯因接触不良出现闪烁或者失效,会增加车辆发生碰撞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为召回范围内的车辆免费更换符合标准的尾灯灯座,以消除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将通过挂号信等方式通知有关用户此次召回事宜。用户可以通过座机或手机拨打服务热线:400-818-1188(服务时间为周一至周日,全天24小时)进行咨询。用户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CLA级汽车公告
生产者名称 |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 | ||||
召回实施时间 | 2019-06-20至2019-12-17 | ||||
召回车辆总数量 | 9辆 | ||||
车型系列 | 车型名称 | 年款 | 召回数量 | 生产日期范围 | VIN范围 |
CLA级 | CLA 200 | 2018 | 9 | 起:2018-02-09 止:2018-02-12 | 起:WDDSJ4DB2JN647048 止:WDDSJ4DB0JN647744 |
缺陷描述 | 由于供应商生产过程中的偏差,尾灯灯座上的钝化层可能太厚,会影响电路连接。 | ||||
可能造成的后果 | 戴姆勒股份公司确认在某些CLA(117平台)的车辆上,尾灯灯座可能接触不良,尾灯出现闪烁或者失效。客户可能会在仪表盘上收到警告信息。尾灯照明受到影响会增加车辆发生碰撞的风险,存在安全隐患。 | ||||
召回维修措施 | 作为预防措施,戴姆勒股份公司通过梅赛德斯-奔驰授权服务中心为受影响的车辆更换尾灯灯座 | ||||
应急处置方法 | 无。 | ||||
生产车辆改进措施 | 供应商的生产流程变更,保证从2018年3月5日以后不再发生该问题 | ||||
投诉索赔情况 | 缺陷报告案例或投诉数量:无;保修或索赔案件: 无 | ||||
事故及人员伤亡情况 | 无。 | ||||
车主通知方式 | 通知车主时间:2019-06-20至2019-07-30;通知车主方式:信函;服务热线(座机拨打):400-818-1188;服务热线(手机拨打):400-818-1188;通知车主方式其他: | ||||
其他信息 | 用户可拨打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缺陷产品管理中心热线电话:010-59799616,反映召回活动实施过程中的问题或提交缺陷线索。 |
相关内容
梅赛德斯-奔驰、北京奔驰扩大召回部分进口及国产汽车,共计50辆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北京奔驰召回生产日期在2013年6月6日至2018年6月12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C级、CLA、GLE SUV、S级汽车,共计14辆;生产日期在2015年1月14日至2020年8月26日期间的部分国产C级、GLA、GLC SUV汽车,共计36辆。本次召回属于2021年12月8日发布的《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和国产奔驰汽车》召回活动的扩大召回。
梅赛德斯-奔驰召回部分进口CLA汽车,共计12辆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生产日期在2022年10月24日至2022年11月10日期间的部分进口CLA汽车,共计12辆。本次召回范围内的车辆由于轮胎胎圈区域不平整,轮胎气密性不足。极端情况下,可能快速失去气压,影响车辆行驶稳定性,存在安全隐患。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和国产CLA、C级和E级汽车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召回生产日期在2020年6月25日至2020年7月4日期间的部分进口CLA车辆,共计41辆。召回生产日期在2015年4月7日至2017年1月23日期间的部分安装有空气悬架的进口和国产C级、E级车辆,共计385辆。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A级、B级、CLA、GLA车辆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自2021年4月30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9年8月26日至2019年9月27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和B级车辆,共计168辆。自2021年6月25日起,召回生产日期在2016年11月30日至2017年2月24日期间的部分进口A级、B级、CLA、GLA车辆,共计4898辆。
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召回部分进口及国产汽车
日前,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北京奔驰汽车有限公司向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备案了召回计划,将自2020年3月26日起召回以下车辆,共计9765辆。梅赛德斯-奔驰(中国)汽车销售有限公司召回部分2013年6月21日至2016年9月27日生产的进口B级、C级、E级、G级、S级、SL级、CLA级、CLS级、GLA级、M级、GL级、GLE SUV、GLS SUV、SLK级、AMG GT车辆,共计5218辆;